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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保險出了差錯, 我的保險公司不願意給付我任何的產檢費和分娩費用! 大肚婆kiki 回到台灣待產了...

真是莫名其妙, 還記得我申請這家保險公司之後的一個月, 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由於條約上有說明我必須在保滿八個月後分娩, 才能申請醫療費用. 但是我搞不清楚是指八個月後才能懷孕嗎? 所以特地打電話去問關於產檢及分娩費用的問題, 還跟對方一起算日期算半天... 保險公司當時也跟我強調, 只要分娩日是保險滿八個月後才發生, 現在所產生的產檢費根到時的分娩費用都是會給付的.

但是三個月後(通常醫院一季寄一次帳單), 他們接到醫生的帳單了, 竟又說這是一份無效的保險合約!!!

原來他們倒推我的受孕日, 算出我在保險生效日之前就懷孕了, 說我是計畫性的去保險的啦!!! (拜託, 誰會在兩週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懷孕啦???) 偏偏私人保險公司的合約上的"無效被保險人身分" 確實有列上"已懷孕者" 身分是不受理的!!!!!

嚇壞了的我, 趕緊去找醫生, 問問這該如何是好? 但是醫生也說保險公司應該要付我錢, 因為我是事後才檢查出有孕的, 醫生還願意幫我出示證明呢~

由於這樣的紛爭我們根本從未遇過, 我不能冒著必須自負十幾二十萬台幣的分娩費的風險, 火速在三天內買了機票, 帶著淚水趕在胎兒32週之前(胎兒已經29 週了)還能上飛機的期限飛離德國...

一位在德國讀社會保險法的朋友告訴我們, 在未知自己是懷孕的情況下保險的話, 按照他一位朋友的經驗, 還是可以爭取保險公司負擔一半的費用的~

但是又發生了一件更慘的事...

由於我的德文不夠好, 所以都是請朋友幫我打電話跟保險公司接洽的. 而保險公司的電話錄音紀錄著其中一位好心幫我打電話的朋友的談話內容, 而她一向嘴比腦快的. 大概說錯話了, 竟然跟保險公司說, 我是懷了孕之後才趕緊找保險公司的!!??

天啊!!! 我真的是會被害死了!!! 現在保險公司一口認定我是有計畫的加入保險, 根本就不想理我了!

我家老爺從德國打電話回來跟我說, 我可能會因為那句話而在德國留下不良紀錄了!!!!!!!!!!!!!!!!!!!!!!!!!!!!
嗚~ 嗚~ 嗚~ 我現在人已在台灣, 根本也無能為力了~

無力的告訴老公, 算了啦... 這一筆產檢費我們還是自己付了吧... 免的醫生也因為要不到錢, 說不定造成我們的煩麻更多, 至少這筆錢還在我們可以負擔的範圍之內... 沒有因為超過上飛機的期限, 能夠趕回台灣待產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唉~ 為什麼我們竟會遇到這樣的烏龍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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