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喜歡讓孩子罰寫,更不喜歡罰小孩不下課,但是班級經營沒有罰則也不行,所以我的原則是處罰的象徵指數大於痛苦指數。例如上課愛講話被幹部記下來就必須寫自我提醒單「我應尊重老師和同學,上課不吵鬧。」短短一行字寫個10次,不會花很多時間,又能達到警告效果。
為了預防拖欠或罰則不被理會的情形發生,規定不能拖到隔天才交,不然下課都不能出去玩喔。簡單一句話重複寫10次的提醒,根本不用五分鐘就可以寫完的小小處罰,大家都會快快完成。於是,運作得很順,也適合愛告狀的孩子,他們都會看到正義被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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